| 【发表时间:2010-4-22】 | 【作者:本站】 | 【文章来源:本站】 | 【浏览次数: 】 |
(一)开展“电脑制作活动10周年”作品征集
1.2009年“活动10年”,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了“我与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作品征集活动,收到了广大中小学生以及指导教师、学生家长和各级教育部门组织者以及作品评审专家、竞赛裁判等投来的大量稿件,在此基础上,编辑、出版了《中国电化教育—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10年纪念专刊》;活动组委会对历届参加活动并获得一、二等奖的中小学生成长情况进行了问卷追踪调查,在对回收问卷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活动10年”撰写了《探索与创新—“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10年进展情况报告》。
因此,“活动10周年”作品征集主要与各省级活动组织部门合作,由各省负责统一收集、上报十届活动相关素材,力争全景展示“活动10周年”的发展历程。
2.征集作品形式及要求:题目自定,表现形式可以是:
(1)纪念文章:1500字以内、电子版报送。要求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征文标题字体为黑体小二号、正文字体为仿宋体小三号)。
(2)纪念画作和题词:单幅画;题词在50字以内,硬笔或毛笔书法均可。报送原件。
(3)活动图片:300万像素以上的JPG格式文件。需附说明资料。
(4)活动实录:30分钟以内,MINIDV、DVCAM格式的录像带或DVD画质的文件。需附说明资料。
注意:各类形式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和单位(学校)名称。
3.征集作品使用:上报作品经“活动10周年组委会”审定合格后,将编辑、制作成《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10周年“宣传画册”和“宣传片”》。
4.征集时间:2010年4~5月。
(二)按作品主题分类,将参加第一至十届活动并获得一、二等奖的中小学生作品编辑制作成“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优秀作品资源库’”,以推进优质资源的共享。
(三)开展“活动10周年”网上宣传和展示
活动宣传网站:http://www.huodong2000.com.cn
(四)与第十一届电脑制作活动夏令营同期举办“活动10周年”宣传纪念仪式(活动)。
相关要求和作品报送:
1.请各省级活动组织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参加各项宣传纪念活动,并按要求统一提交征集作品(每省不少于10件,作品形式不限,4种类型均有)。因未提交作品或提交作品未被采用致使“宣传画册”和“宣传片”中没有信息报道,责任自负。
2.上报作品联系信息
“活动10周年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央电教馆技术开发与网络建设部
联系人:陈莉、付涛
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60号606室
邮编:100031
电话:010-66490953、66490951 传真:66490950
E-MAIL:chenli_ncet@163.com 或 hd@nce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