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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十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5-19】 【作者:本站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

    教电馆[2008]89号

    各省活动组织单位:

    由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指导、中央电化教育馆等单位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在全国各级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及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已经连续举办了九届。9年来,活动围绕“探索与创新”主题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结合中小学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资源建设和中小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活动组委会决定,2009年在纪念邓小平同志关于“计算机普及要从娃娃做起”重要指示发表25周年之际、在举办第十届活动的同时,组织开展活动十年回顾与展望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活动十年纪念组委会”

    由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活动指导单位)、中央电化教育馆(活动主办单位)主管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和省级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委会委员(各省自行推荐人选并经“活动组委会”审核后确定)。主要职责是配合“活动组委会”指导和组织开展相关纪念活动。

    二、组织开展各项纪念活动

    (一)开展“我与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作品征集

    1.征集对象:参加活动“评选类项目”、“竞赛类项目”的中小学生以及指导教师、学生家长;组织、参加活动的各级教育部门组织者以及作品评审专家、竞赛裁判等。

    2.作品主题:根据“探索与创新”主题和活动指导思想,结合参加活动过程中难忘的经历、感受及成果等,讲述或展示“我与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故事。

    3.征集作品形式及要求:题目自定,表现形式可以是:

    (1)文章:3000字以内、电子版报送。要求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征文标题字体为黑体小二号、正文字体为仿宋体小三号)。

    (2)电脑绘画、电脑艺术设计作品:具体要求参见《第十届活动指南》作品形态界定。

    (3)图片:需附说明资料。

    注:各类形式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和单位(学校)名称,并通过网络形式提交。

    4.征集作品使用:征集作品经“活动十年纪念组委会”审定合格后,编辑、制作成《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十年“纪念文集”和“纪念画册”》。

    5.征集时间:2009年1--3月。

    (二)对历届参加活动并获奖的中小学生成长情况进行问卷追踪调查,从中了解、分析和研究电脑制作活动举办十年对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普及和中小学生信息素养的提高所起到的作用,提出《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十届进展情况报告》。

    1.请各省级活动组织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省获奖

     

    附件

    获奖中小学生成长情况调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原在学校、班级

     

    参加届次

     

    获奖等级

     

    参赛项目

    □电脑绘画   □电子报刊  □电脑动画

    □电脑艺术(平面)设计   □网页   □程序设计

    获奖作品名称:                           

    □机器人灭火比赛     □机器人足球比赛

    □机器人工程挑战赛

    参加活动后的

    升学情况及说明

     

     

     

    升学方式

    □参加中考  □中考加分   □中考保送

    □参加高考  □高考加分   □高考保送

    参加活动的

    体会和收获

     

     

     

     

     

    对活动的建议

     

     

     

     

     

    注:请填表后通过网络方式提交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futao_ncet@163.comSh.f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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